1、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及本系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規定,各學程至少修滿6學分且成績及格者,得檢具歷年成績單正本,向本系提出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2、欲申請「學分學程證明書」者,請於113年12月2日(週一)至12月25日(週三)前檢附「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」及「歷年成績單」等資料至區社系辦(求真樓K511)提出申請。
3、「學分學程認證申請」表請詳閱附加檔案,或至本系網頁下載word檔使用。
1、依據本校學分學程設置辦法及本系學分學程設置要點規定,各學程至少修滿6學分且成績及格者,得檢具歷年成績單正本,向本系提出申請核發學分學程證明書。
2、欲申請「學分學程證明書」者,請於113年12月2日(週一)至12月25日(週三)前檢附「學分學程認證申請表」及「歷年成績單」等資料至區社系辦(求真樓K511)提出申請。
3、「學分學程認證申請」表請詳閱附加檔案,或至本系網頁下載word檔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