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遞補名單請參閱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網頁公告資訊 https://as.ntcu.edu.tw/app/news.php?Sn=426

一、「錄取生新生資料確認」請於112428(星期五) 9時至11252(星期二)12時止,至本校校園資訊系統辦理資料確認。
()網址:https://ecsa.ntcu.edu.tw/,請於身分別選項選擇「新生報到」。
()登入帳號:身分證字號。
()登入密碼:出生年月日(範例:199911日,請輸入19990101)
二、「備取生報到方式」:本系採「通訊報到」方式
()請於11259(星期二)(郵戳為憑)將報到資料郵寄至本校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辦公室,逾期未辦理報到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()報到應繳交()下列文件:
       1.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(通訊報到請寄送國民身分證影本,並請自行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及簽章)
   2.學經歷()證件(繳驗正本,並繳交影本乙份)。應屆畢業生如報到時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,應填具切結書於切結期限內補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,未填具切結書者或逾期未繳驗學士學位證書正本者,取消入學資格,不得異議。
   3.兩吋彩色證件照片2張。
   4.「服務證明書」(簡章附表一)
   (1)年資證明:機關首長出具之「服務證明書」或「離職證明書」(須載明服務期間),現職年資累計符合者亦可出具「在職證明書」(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3()以後)
   (2)服務年資累計未符合各院//所之「報考資格附加規定」者,視為報考資格不符,取消錄取資格,考生不得異議。
   5.如為志願役人員請檢附任職機關同意在職進修證明書。
   6.「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國民小學教師在職進修教學碩士學位班」之錄取生,需再檢驗()下列各項文件:
   (1)國小合格教師證書正本。
   (2)以「具教學年資滿一學年以上,現任之校()長、專任教師」、「具代課或代理教學年資滿二年以上,現仍為代課或代理教師」身分資格報考之錄取生,應繳交服務機關發給之在職證明正本(簡章附表二),服務機關開立之日期應為1123()以後。
三、錄取生報到後,如欲放棄報到、錄取(入學)資格,請向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遞送「放棄錄取資格切結聲明書」(簡章附表十三),俾利辦理遞補事宜。